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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量,合肥市营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

时间:2021-01-07 17:03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吴明 张骅 张晓梅
1月6日,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长青,在“美好合肥‘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就该市统“筹城乡绿化,建设绿色合肥”,为打造生态新高地提供支撑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美好合肥“十三五”成就巡礼】


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6日,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长青,在“美好合肥‘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就该市统“筹城乡绿化,建设绿色合肥”,为打造生态新高地提供支撑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市域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以来,合肥市林业园林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安排,以推动林业园林高质量发展,打造绿色美丽合肥为主线,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强动能,深入推进林业增绿增效固本基,着力提升城镇园林绿化品质优环境,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抓治理,森林生态格局进一步优化,城镇绿地布局进一步均衡,市域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1.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8.3%,森林蓄积量预计2020年将达到1000万立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确定的28%和800万立方米的目标。
2.林业产业总产值:预计2020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将达到138亿元,超额完成“十三五”确定的120亿元的目标。
3.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小于1‰,远低于“十三五”确定的5‰的目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内,远低于“十三五”确定的6‰的目标。
4.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预计2020年底将分别达到40.3%、46%以及人均13平方米。
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预计2020底将达到65%,完成“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
 
增加活力 林长制改革率先实行
       率先在全省推进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先行区建设。完成6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职工安置率达到100%。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工作全覆盖,设立各级林长4584个。
搭建“五个一”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林长工作提示单、督查整改清单等工作机制。确定23个市级和186个县级重点项目3年建设任务,已完成新建提升185个,累计新增绿化面积7.1万亩,提升绿化面积29.4万亩。将“五绿”任务作为推进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完善巡林护林机制,加快重点区域生态资源提品提质,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
积极探索森林保险、苗木特色保险,推动林权流转、林权抵押,全市46万亩重点公益林全部投保。林权管理服务持续完善,已确权发证面积167.46万亩。助力提升涉林信贷服务,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逾23亿元。
 
成效显著 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
       深入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推动合肥市林业由增绿向增绿增效转变。全市完成人工造林43.9万亩,其中长防林工程6.3万亩,完成封山育林8.55万亩,加快推进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建设,森林抚育82.5万亩,退化林修复7.2万亩。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完美收官,全省总考核位列第一。
通过抚育管护、认建认养、互联网+等形式,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推进“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乡村道路绿色长廊等建设,建设完成7000公里森林长廊。创建3个省级森林城市,2个正在创建。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6个(累计53个),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60个(累计509个),创建国家级森林乡村8个。
建设环巢湖景观生态屏障林带,新增水源涵养林、景观林3.75万亩。江淮分水岭区域新增造林面积30万亩,城市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巩固。
 
宜居宜业,城镇园林绿化提质增量
       “十三五”期间,主城区新增、改造提升绿地面积5996.91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园绿地210个,面积427万平方米。
编制《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20年)》、《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发展规划大纲》等,突出规划引领。建成公园游园210个,完成精品示范工程(一园一路)建设项目144个、为民办实事复合功能项目36个。高标准谋划建设骆岗生态公园、城区“十大公园”、园博园等城市重要绿地。完成政务区绿轴公园、四里河生态公园等重点工程建设。
加快完善城市绿道网络,建设绿道625公里。巢湖市、肥西、肥东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蜀峰湾南湖水环境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建设范例奖;在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中,合肥荣获“优秀展园”“最佳设计展园”“优秀施工展园”等多项奖项,合肥市政府获得住建部表彰(名列第五)。持续推进花境建设,共建设花境1100处,面积25万平方米。
建成20条“一路一花”示范路,对全市200条林荫道路进行建设和命名。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组织编制全市11个森林公园、8个湿地公园、4个风景名胜区优化整合预案。组织开展“花园家庭”“五佳公园”创建活动,探索推行“市民园长”。
加强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推动企业管理由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绿化保护管理的通知》,严格绿地占用审批程序。
 
有效保障,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推进
       编制《环巢湖湿地公园群总体规划》,规划建设十大湿地,总面积近100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合肥巢湖湖滨、派河口2个湿地保护修复任务,其余8个湿地正在加速施工建设。
环湖湿地项目已完成投资52.75亿元,征迁6822户,退耕4.1万亩,退养1.5万亩,退居0.6万亩,修复湿地1.8万亩,种植乔木20.3万株、灌木284.4万株、水生植被431.1万平方米。全市湿地保有量11.8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74.8%。
成立合肥市湿地保护协会,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加强湿地保护。湿地生态功能不断提升,净化水质作用日益显现,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11月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实地考察组来肥考察,对合肥市湿地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完成国内湿地城市创建评估验收。
 
效益显著,绿色富民产业多元发展
       以经济林带动造林绿化,全市现有经济林种植面积53.4万亩,林产品年产量19.4万吨,实现经济产值18亿元。
大圩葡萄、张祠村油桃、长丰薄壳山核桃、庐江油茶和黄桃等已形成规模。通过连续17届中国(合肥)苗交会的推介和打造,培育了“三岗”苗木、“裕丰花市”等市场品牌。举办首届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体验节,加快推进国家苗木信息交易中心建设,合肥已成为全国苗木花卉信息中心和重要的集散地之一。
森林生态旅游日渐繁荣,举办全市森林生态旅游节,蜀山森林公园、紫蓬山风景区等各大森林生态景点持续增温,全市森林旅游实现年收入18亿元。长丰县青峰岭村、庐江县三冲村入选《全国森林旅游扶贫典型案例汇编》。林下经济建设初具规模,全市林下经济面积达30万亩,实现年产值15亿元。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891个,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休闲观光农园(庄)达80个,形成了肥西老母鸡等系列林下经济复合经营品牌。
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供销一条龙林业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全市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69家,经营面积9.59万亩,年产值11249万元。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呈强劲发展态势。
 
安全防护,管护减灾能力持续增强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持续双增长目标。开展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确保有限的林地定额高效利用。
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年均占限额采伐实际占比控制在20%左右。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森林督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加快推进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三大体系建设,预计2020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4.13‰,低于省林业厅下达的5.41‰指标;测报准确率92.23%,无公害防治率91.07%,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均高于省林业厅下达的指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受害森林面积13.07公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每年的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0.5‰目标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