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大病补充保险“兜住”贫困居民生活底线
时间:2014-05-27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起付线标准暂定为2万元,最高报销比例为80%
【钱续坤安庆报道】为最大可能减轻参保居民身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怀宁县开始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切实让医保基金“兜住”贫困居民的生活底线。
怀宁县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凡是参加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符合慢性病门诊补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视同住院费用。该县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标准暂定为2万元,个人自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0至5万元(含)部分,按40%报销;5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按50%报销;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按60%报销;2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10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报销比例为80%。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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