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矿安全“送法进矿”系列报道之二:遵章守法是保护煤矿安全生产的唯一途径_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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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矿安全“送法进矿”系列报道之二:遵章守法是保护煤矿安全生产的唯一途径

时间:2014-06-27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安徽煤矿安全“送法进矿”系列报道之二:

遵章守法是保护煤矿安全生产的唯一途径
——专访安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宣讲主讲人吴卫龙

安徽煤监局副局长吴卫龙进行宣讲
 
皖北片宣讲会现场

与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记者郝玲宿州报道】6月26日,结合“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安排,安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皖北片宣讲会在皖北煤电集团会议室内举行。结合本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煤矿安全法治意识”的宣讲内容,记者采访了本次宣讲会主讲人——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吴卫龙。
    吴卫龙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安全生产要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他认为,在当前“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法治社会里,各煤矿干部职工一定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一定要遵章守法,把保护人的生命摆在最重要的位置, “经验主义”、“英雄主义”都有可能酿成事故。
    吴卫龙强调,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从六个方面落实:一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加快安全监管方面的改革创新;五是全面构建长效机制;六是敢与担当,勇于责任。
    针对在宣讲会上播放的吉林省八宝煤矿的安全事故警示片,吴卫龙说,时代进步了,社会发展了,国家、社会和人民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前3211石油钻井队,做出人的牺牲保护国家财产,在当时被评为“英雄钻井队”。但是在目前的社会状况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已经在全社会形成了共识。现在煤矿干部职工一定要进一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煤矿安全法治意识。
    据了解,2013年,安徽省全省煤炭产量13960万吨。共发生死亡事故21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3%和37%;死亡人数比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少25人、减幅53%;百万吨死亡率0.158,同比下降了34%;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煤矿安全创历史最好水平。
    吴卫龙说,参加宣讲会的都是各煤矿企业保证生产安全的支柱、骨干和支撑。多年来安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离不开煤矿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努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干部职工付出的辛勤劳动。也正是因为多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开始让一部人开始出现盲目乐观和麻痹思想。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为“四个上升,一个超指标”。四个上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和较大事故上升。 1-5月,全省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7起,死亡10人。与去年同期(6起、死亡7人)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增幅分别为17%和43%;百万吨死亡率为0.18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53%。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事故。一个超指示是指,截止到今天,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1起、死亡14人,死亡人数超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阶段性控制指标。
    吴卫龙认为,从国家大的形势看,今后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追责会更加严格和加重处理。通过这次宣讲可以让思想麻痹和心存侥幸的事故责任人受到更大的教育和震动,让煤矿领导人知道非法违法肇事企业和肇事者将付出更大的代价。让他们明白“血的教训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
    吴卫龙强调说,煤矿企业领导者要经常临事而惧,要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压力,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不可有丝毫懈怠。希望大家在担负组织煤矿安全生产职责的同时,更要警钟长鸣、高度警醒,切实筑牢红线意识,严守安全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煤矿持续稳定发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