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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一”+属地管理皖北煤电智能公司锁定井下“动火”关

时间:2024-01-23 21:54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胡云峰
作者:胡云峰 井下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一项动火作业、一个安全技术措施、一张动火作业票制度;必须坚持属地管理......这是近期出台的《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所作出的明文规定。 为规范井下动火作业,加强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管控,规定划定了动火作业范围,从井下动火作业管控、属地管理、管理考核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对井下和井口房内不
作者:胡云峰
  “井下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一项动火作业、一个安全技术措施、一张动火作业票’制度”;必须坚持属地管理......这是近期出台的《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所作出的明文规定。
 
  为规范井下动火作业,加强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管控,规定划定了动火作业范围,从井下动火作业管控、属地管理、管理考核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对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动火作业,确需作业需经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填写动火作业票,每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措施;井下动火作业时必须有分管单位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经理现场跟班;动火作业时间必须严格控制在申请范围内;施工单位要加强动火设备全过程安全管理并做好记录;供应科提供的乙炔瓶、氧气瓶应密闭可靠,出气口保护罩齐全完好;严格执行施工验收、签字、报告制度等全都进行了明确。并对动火条件进行了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还对井下各施工单位对各自属地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及其它作业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管控,杜绝因管控不到位引起安全监控系统超限报警;由通风区定期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图,标明井下各个地点CO传感器位置,每月将图纸发送给相关单位等进行了规定。
 
  为保证制度执行的刚性,对于无审批、无措施或使用其它通用措施、不向调度汇报,私自动火作业的,井下作业造成气体超限的,按照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止作业、扣除现场带班班队长、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200元/次~3000元/次不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