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深化平安建设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
时间:2017-09-25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张骅 张晓梅
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22日,安徽省委政法委秘书长李国庆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进行了介绍。
据李国庆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政法综治战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一手抓保安全、保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和过硬队伍建设特别是平安安徽建设,努力破解平安建设难题,积极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91.94%上升到2016年的95.09%,平安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在本月19日-20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我省2013-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收获多项殊荣,共有5位同志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5个单位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5个县(市、区)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两个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两个市、3个县(市)、1个单位荣获“长安杯”。在一年一度的全国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中,安徽省连续8年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2010年以来,我省率先作出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决策部署,并在全省开展了三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统筹推进,织密网络。在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我省注重与城乡规划、旧城改造、社区建设、基层综治中心建设等方面工作统筹推进,进一步织密“社会面、城乡社区、单位内部和行业场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社会”六张防控网。二是紧抓重点,攻坚克难。加强新形势下的群防群治工作,广泛吸纳网格管理员、村(居)民、平安志愿者、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加入群防群治队伍,形成由87万余人、3万余支队伍组成的群防群治网络。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推进重点领域区域视频防控全覆盖。加快农村治安防控提档升级,实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确保“村村有警,定期进村”;实施物防技防向农村延伸工程,有效提升了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水平,全省盗窃、抢劫、抢夺等三类可防性案件连续4年下降。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在全国率先将护路联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护路工作顺利开展和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三是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以偏远乡村、接边地区、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市场、车站、码头等地以及“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制假售假、危爆物品、寄递物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依法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全省八类暴力犯罪连续7年下降,连续13年没有发生特大案(事)件。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省96%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和一线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一是高位谋划,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去年6月,省两办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出全面部署;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在马鞍山市召开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省人大将其纳入立法调研,推动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各级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谋划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及时出台具体举措。各地还积极创新理念、思路,组织动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平安志愿者及“乡贤”等群众中的各类优秀代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形成多方参与、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协调联动,实现多元化解方式优势互补。各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及时就地化解邻里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传统类型的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8%以上,高于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平均水平1.3百分点;提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针对性,化解非传统类型矛盾纠纷。实现“警民联调”100%覆盖,将公安部门受理的适宜由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交由人民调解员调解。全面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工作,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探索推出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如宣城市探索形成自选式调解等7大调解法;桐城市将传统文化基因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创新推出“六尺巷”调解法,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各地还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机制,大大提高了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效能;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畅通渠道,发挥多元化解平台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服务基层群众、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努力维护基层稳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1万个,形成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优势,建立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96个。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全覆盖,加强人民法院与各部门、各单位、各类组织的无缝对接。此外,各地还积极创新建立在线调解平台、多方协同化解平台和区域协作平台等,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效能。
三、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五级综治中心建设。在全面建立“两个中心”、“两个工作站” 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标准,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中心建设,强化指挥调度功能,发挥实战功效。目前,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已全面建成,省市两级中心也取得积极进展。二是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措施,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分级服务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行凶伤人案(事)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完善对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关爱、帮扶和引导。关注农村“三留守”人员,多部门联手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注重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我省全面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被孟建柱同志誉为“安徽一张靓丽的名片。”2016年底,全省16个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部上线运行。综治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综治视联网实现省、市、县三级100%联通应用,提高了平安建设扁平化指挥和可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信息化建设与网格化管理融合发展,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一网清”,努力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管理。四是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和行业平安创建。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和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全省基层平安创建和行业平安创建达标率在85%以上,保障了全省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我省在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受到中央综治委的充分肯定,有关经验做法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交流。一是紧抓关键少数,强化领导责任。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在年底认真对照检查,根据检查考评情况,建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综治工作实绩档案。二是完善考评体系,发挥引导作用。及时修订和完善年度综治考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做到“四个结合”:量化考核与综合评议相结合、上级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结果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着力提高考评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将群众安全感调查由每年1次调整为2次。实行考评结果通报制度,每年由各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和同级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考评结果进行通报。三是严格兑现奖惩,形成激励机制。对综治考评优秀市,由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考评排名末位的,上报中央综治办作为全国挂牌督办的重点整治候选单位。完善综治工作后进县(市、区)重点管理制度,促进有关地方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显著提升了平安建设能力水平。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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