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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城乡医疗救助为贫困群众减负

时间:2019-07-16 18:09来源:未知 作者:钱续坤 李金海
为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地生根,使困难群众在减少看病支出上切实享受红利,怀宁县立足县情,将医疗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
        为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地生根,使困难群众在减少看病支出上切实享受红利,怀宁县立足县情,将医疗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精心部署,政策兜底的保障效果得到了充分发挥,群众的认可度得到了大幅提升。
        该县多次修订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简化申报材料优化救助程序,一方面不断扩大救助标准和范围,对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住院不设救助病种限制给予全额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不设救助起付线统一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同时增加慢性病门诊救助,对因患重症慢性病门诊治疗的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个人支付的可报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参照住院救助的标准按70%给予救助。
        另一方面实行临时重点医疗救助,对14岁以下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患者、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实行重点医疗救助,特别是对所有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的医疗救助不设救助起付线,并提高10%的救助比例。此外,对因患大病或重症慢性病经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实行保底补偿的救助对象,按住院或门诊治疗的总费用扣除保底补偿后个人应支付费用的10%给予救助。
        在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上,怀宁县对2015年底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以医疗救助做到应救尽救,不设住院救助病种和起付线限制,最大限度减轻了贫困人口的看病费用支出,有效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与此同时,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民政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代其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保资金,资助率达到100%,2019年共资助各类参保对象32408人,资助参保资金达689.71万元。对生活困难、遭遇突发性重特大疾病的家庭,坚持特事特办,及时审核审批。2019年上半年以来,共实施医疗救助14087人次,救助资金694.4万元,其中扶贫救助12709人次,救助资金36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