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8-28 13:57来源:未知 作者:张骅 张晓梅
8月23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少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了《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并回答了与会记者们的有关提问。
8月23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少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了《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并回答了与会记者们的有关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刘少华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9年8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决定在我省实施为期三年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总体安排。我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了实施方案,将国家下达我省的60万人次年度培训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各地。7月下旬,会同省财政厅按国家部委有关规定,已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归集24.5亿元,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并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各地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包含十条政策措施,力求将国家方案落实落细,体现立足实际、问题导向、衔接协调、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确定了2019年至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工作任务和所要达到的数量、质量目标。
第二部分“面向企业和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调动重点群体参训积极性、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等3条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推进公共培训支持政策供给侧改革”,包括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加强载体平台建设等2条政策措施。
第四部分“提高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包括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完善技能评价体系等2条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保障工作”,包括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严格培训资金监管、加强培训组织领导等3条保障措施。
与现行培训政策相比,《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政策创新与突破:
(一)扩大培训覆盖范围。一是对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六类群体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予以免除。二是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求,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培训,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三是对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开展的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四是支持对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五是将符合条件的监狱服刑人员等群体纳入免费技能培训范围。对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给予经费支持。六是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对开展脱产安全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补贴。
(二)增加政策有效供给。一是将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从1次增加到最多3次。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二是激发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全日制学制教育毕业生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三是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的可支配业务收入,由学校自主分配,可将一定比例的业务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同时对培训人数超过在校生人数一倍以上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予以重点倾斜。四是强化技工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建设职业技能提升训练基地,实训设施设备向参与培训的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全面开放。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激励支持。
(三)推进培训“放管服”。一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用工单位培训需求收集制度,大规模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国家动态公布的新职业,由各市自主确定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支持各市在省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基础上制定地方补充工种目录、适当提高标准。三是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种(项目)不受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限制,由企业自主确定后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类职业(工种)扩大到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所有职业(工种)。四是减少职业技能培训纸质申报材料,逐步推行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和电子签章,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审核。
(四)强化培训质量监管。一是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保、公共信用等信息共享比对,确保全省所有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二是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优质培训资源供给,依托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大学建立培训电子档案和学分累计制度,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使用精准对接。三是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技能评价机构、评价对象等信用监管,完善技能评价机构退出机制。四是加强专项审计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第三方线上线下对培训资金的监管。及时公开培训资金支出情况。
三、政策实施预期效果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55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努力在职业技能培训的体制、模式上闯出新路,在技工培训的数量、质量上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这一利国利民、惠企惠民的好政策贯彻落实好。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调度。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和重大情况专报制度。二是完善配套措施。会同省司法、退役军人、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研究出台特定领域和群体的专项培训方案。三是广泛宣传解读。加大政策推送和解读力度,促进政策进园区、进街道、进乡村、进校园,确保劳动者、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及时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四是统筹协调实施。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有机结合,注重职业技能提升政策措施与支持技工大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措施互融联动。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总体安排。我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了实施方案,将国家下达我省的60万人次年度培训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各地。7月下旬,会同省财政厅按国家部委有关规定,已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归集24.5亿元,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并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各地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包含十条政策措施,力求将国家方案落实落细,体现立足实际、问题导向、衔接协调、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确定了2019年至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工作任务和所要达到的数量、质量目标。
第二部分“面向企业和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调动重点群体参训积极性、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等3条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推进公共培训支持政策供给侧改革”,包括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加强载体平台建设等2条政策措施。
第四部分“提高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包括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完善技能评价体系等2条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保障工作”,包括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严格培训资金监管、加强培训组织领导等3条保障措施。
与现行培训政策相比,《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政策创新与突破:
(一)扩大培训覆盖范围。一是对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六类群体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予以免除。二是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求,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培训,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三是对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开展的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四是支持对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五是将符合条件的监狱服刑人员等群体纳入免费技能培训范围。对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给予经费支持。六是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对开展脱产安全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补贴。
(二)增加政策有效供给。一是将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从1次增加到最多3次。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二是激发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全日制学制教育毕业生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三是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的可支配业务收入,由学校自主分配,可将一定比例的业务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同时对培训人数超过在校生人数一倍以上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予以重点倾斜。四是强化技工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建设职业技能提升训练基地,实训设施设备向参与培训的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全面开放。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激励支持。
(三)推进培训“放管服”。一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用工单位培训需求收集制度,大规模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国家动态公布的新职业,由各市自主确定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支持各市在省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基础上制定地方补充工种目录、适当提高标准。三是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种(项目)不受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限制,由企业自主确定后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类职业(工种)扩大到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所有职业(工种)。四是减少职业技能培训纸质申报材料,逐步推行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和电子签章,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审核。
(四)强化培训质量监管。一是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保、公共信用等信息共享比对,确保全省所有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二是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优质培训资源供给,依托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大学建立培训电子档案和学分累计制度,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使用精准对接。三是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技能评价机构、评价对象等信用监管,完善技能评价机构退出机制。四是加强专项审计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第三方线上线下对培训资金的监管。及时公开培训资金支出情况。
三、政策实施预期效果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55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努力在职业技能培训的体制、模式上闯出新路,在技工培训的数量、质量上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这一利国利民、惠企惠民的好政策贯彻落实好。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调度。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和重大情况专报制度。二是完善配套措施。会同省司法、退役军人、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研究出台特定领域和群体的专项培训方案。三是广泛宣传解读。加大政策推送和解读力度,促进政策进园区、进街道、进乡村、进校园,确保劳动者、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及时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四是统筹协调实施。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有机结合,注重职业技能提升政策措施与支持技工大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措施互融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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