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
时间:2019-11-04 18:41来源:未知 作者:钱续坤 张佳佳
今年以来,怀宁县明确工作职责,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监督管理,高位推进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实施,“安得广厦俱欢颜”的目标初步实现。
今年以来,怀宁县明确工作职责,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监督管理,高位推进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实施,“安得广厦俱欢颜”的目标初步实现。截至目前,全县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31个,累计改造住房16761套,改造面积196.32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实施改造1000套,改造面积13.98万平方米。
该县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年初就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下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分管领导实时跟进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棚户区改造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除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外,还根据本地区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通过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安排资金,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积极申请贷款和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截至目前,已融资5.2亿元,申请棚改专项债券资金5.13亿元。
此外,怀宁县全面落实棚改财政资金和土地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招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的监管力度,严格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该县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年初就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下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分管领导实时跟进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棚户区改造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除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外,还根据本地区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通过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安排资金,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积极申请贷款和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截至目前,已融资5.2亿元,申请棚改专项债券资金5.13亿元。
此外,怀宁县全面落实棚改财政资金和土地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招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的监管力度,严格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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