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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慢性病鉴定缩短至每月一次

时间:2019-11-22 11:22来源:未知 作者:钱续坤 李秀
为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自2019年6月份开始,怀宁县城乡居民慢性病由原来的“常年受理。
        为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自2019年6月份开始,怀宁县城乡居民慢性病由原来的“常年受理,按季鉴定”调整为“常年受理,按月鉴定”。符合鉴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在提出申请慢性病一个月后,次月即可享受特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待遇,大大缩短了审批周期,方便了参保人员。
        据介绍,慢性病申请人可随时将申报材料交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初审后于每月20日前交医保经办机构,怀宁县医保局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医保经办机构在鉴定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已通过人员在信息系统进行标识,对未通过人员填写《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办理慢性病证告知书》,反馈到各乡镇合管办并告知申请人。
        今年1-10月份,该县贫困人口慢性病申报1196人次,鉴定通过1057人次,通过率为88.38%;贫困人口本年度已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偿26431人次,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慢性病实际补偿比例为96.21%,有效缓解了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