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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有序开放全市文化和旅游场所

时间:2020-03-16 11:04来源:未知 作者:张骅 张晓梅
3月15日,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第25号通告称,根据合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逐步恢复生活秩序有关工作要求。
        3月15日,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第25号通告称,根据合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逐步恢复生活秩序有关工作要求,决定自3月16日起,全市文化和旅游场所有序开放。具体现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全市A级旅游景区、实体书店、城市阅读空间、公共文化场馆全部开放开业,旅行社、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电影院、剧场暂缓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告)。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开放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合肥市疫情防控要求。
        三、制定两个方案。各开放单位要制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网络资料图片
 
        四、遵守工作指南。文化和旅游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要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合肥市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合肥市实体书店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合肥市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五、加强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织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健委、文旅等部门对辖区文化和旅游场所有序开放工作加强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要组织金融、税务、人社、财政、国资委等部门,加强服务指导,及时落实各级惠企政策。
 
相关信息
附件1
合肥市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
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指导全市A级旅游景区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各景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景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和各岗位工作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岗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2.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各景区要按照“一景一策、一景一案”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并根据当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景区及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恢复开放。
二、落实防控措施
        3.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景区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后勤人员、安保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填报信息,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备条件。
        4.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员工个人防护。
        5.加强设备安全检查。各景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园区内设施设备和游览线路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游乐设施、游船、观光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等进行专业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6.分区域分项目开放。各景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密闭建筑、室内项目等暂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区域、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游乐项目等,应暂不开放。
        7.加强清洁消毒通风。各景区要对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旅游厕所、游乐设施、餐饮场所的通风换气、一天两消毒,并放置“已消毒”告示牌。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要做到一客一消毒,景区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8.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各景区要通过景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在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处,利用广播、短信、滚动电子屏、宣传视频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文明旅游要求。要在入口处加强“安康码”推广应用,使游客充分了解掌握“安康码”申领和使用方法,帮助游客掌握疫情防护要点,落实游客戴口罩入园措施,提高公众疫情防护意识,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配合防控工作。
        9.做好线上旅游服务。各景区应采取实名制购票和游览方式,积极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各种手段,增加线上服务项目,为游客提供优质的线上游览服务。
        10.加强入园管理工作。各景区要在所有进出通道设置检查点,实行“安康码”管理,可以通过“皖事通”APP“安康码(合肥)核验”模块的“申请注册检查点”功能,自助申请检查点账号。要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引导未申领“安康码”的人员现场申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11.落实游客限流措施。各景区应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接待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米以上。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游船、观光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必须确保一客一消毒,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12.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各景区要强化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入园。对进园游客采取分时段、间隔性等方法进行疏导、分流,讲解员讲解与客人必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13.加强现场巡查力度。各景区应加大现场防控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行为的游客进行及时劝诫。对容易出现人员聚集区域和场所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秩序管理和疏导工作。
        14.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景区,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三、做好物资保障
        15.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各景区要根据上岗员工数量和实际疫情防控需求,配齐配足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洗手液、口罩、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员工和游客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16.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景区,可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景区,要按照辖区街道社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附件2
合肥市实体书店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指导全市实体书店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复工复业相关工作,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所有实体书店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服从属地管理意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员工诚信意识,认真抓好疫情防控的领导工作,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各书店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教育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同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日常预防控制,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做好工作环境及周边区域预防性消毒工作。切实做到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
二、落实防控措施
        1.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各书店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后勤人员、安保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填报信息,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备条件。员工应按要求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和工作服帽上岗,每日进入书店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咽部不适等症状的员工上岗。减少员工聚集,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提供就餐的单位,要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采用分餐、配餐、自带等方式保障员工餐饮食品安全。
        2.做好门店防控工作。各书店门店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服务,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区域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应暂不提供服务。保持店内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加强图书、商品和店内设施的定期清洁消毒,图书等商品到货的包件做到每日消毒灭菌,营业期间每3小时对门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收银台、垃圾桶等公共设施进行消杀。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到店人员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3.加强对消费者进出门店的管理和服务。门店只设立一个出入口,实行“安康码”管理,可以通过“皖事通”APP“安康码(合肥)核验”模块的“申请注册检查点”功能,自助申请检查点账号。要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引导未申领“安康码”的人员现场申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根据店内营业面积,保持安全距离(不少于1米),控制人员流量,不得形成人员聚集。
三、做好物资保障
        各实体书店要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根据员工和出入门店的消费者流量,配齐配足消毒液、洗手液、红外体温探测仪以及口罩、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为员工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具备条件的书店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书店,要按照辖区街道社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附件3
合肥市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
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指导全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城市阅读空间等公共文化场馆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各场馆要制定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把恢复开放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阅读点)和个人,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2.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各场馆要制定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场馆及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恢复开放。
二、落实防控措施 
        3.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各场馆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后勤人员、安保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填报信息,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备条件。
        4.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应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员工个人防护。
        5.严格上岗工作规范。根据实际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减少召开会议数量,必须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6.分区域分项目开放。各场馆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应暂不开放。
        7.加强清洁消毒通风。各场馆要对阅览室、活动室、展览厅、会议室、报告厅、餐厅、水吧、卫生间等区域以及图书文创、自助借还机、演出器材、展览设备等设施设备做到一日两次清洁消毒,对图书、耳机、雨伞等常用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做好垃圾分类处理。要保持室内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
        8.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各场馆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安康码”推广应用和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群众充分了解掌握“安康码”申领和使用方法以及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9.做好线上公共服务。各场馆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科技手段,加强内容更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线上公共服务。
        10.加强人员进出登记。各场馆要在所有进出通道设置检查点,实行“安康码”管理,可以通过“皖事通”APP“安康码(合肥)核验”模块的“申请注册检查点”功能,自助申请检查点账号。要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引导未申领“安康码”的人员现场申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11.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采取实名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对每日进入人数进行总量控制,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
        12.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各场馆要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疏导、分流,阅览室、活动室、展厅等公共空间,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
        13.加强现场巡查力度。各场馆应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秩序管理。
        14.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场馆,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三、做好物资保障
        15.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各场馆要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配齐配足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洗手液、口罩、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员工和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16.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可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社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