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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安全告知”知行合一值得煤企学习

时间:2020-10-26 10:01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吴辉
“飞机就要起飞了,请系好安全带。”在笔者不多的几次乘坐飞机时,都会看到空乘人员在广播“安全告知”后,逐个检查和帮助乘客落实“安全告知”要求。
         “飞机就要起飞了,请系好安全带。”在笔者不多的几次乘坐飞机时,都会看到空乘人员在广播“安全告知”后,逐个检查和帮助乘客落实“安全告知”要求,直到每名乘客都做到“安全告知”的要求为止。空乘人员这种重视“安全告知”与落实紧密结合的工作理念与做法有利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值得我们煤企学习。
         “安全告知”是指开展各项工作之前,责任单位将可能出现的危险状况以及避免危险的措施告知员工和相关人员,以提高员工和相关人员的警惕性,使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章,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航空公司明文规定“安全告知”包含“告知”与“落实”两层含义,“安全告知”必须要知行合一。因此,空乘人员不仅通过广播和当面口头告知,让乘客知悉“安全告知”的内容,而且还会督促和帮助乘客做到“安全告知”的要求。空乘人员以认真而优雅的行为告诉我们:“告知”与落实结合在一起,才算真正完成“安全告知”工作,才会为飞机安全飞行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告知”的目的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我们身边的个别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却只把“安全告知”简单理解为“告知”,认为在工作中把相关内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告诉员工或相关人员,就算尽到了自己的责任,而对“安全告知”要求的落实以及现场监控等方面往往重视不够,最终没有做到知行合一,给安全隐患留下了可乘之机。这从笔者曾经工作过的一家省内矿井几起事故追查会上体现的最为明显。
         当被追查时,基层单位值班人员都会反复强调,我班前安排过了,布置过了,该说的安全重点都说到了,至于是否过程控制,监督落实是乎与己无关,“告知”了也就完成了任务,尽到了责任。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却不这样认为,事后,该承担的责任绝对不会“缺斤少两”的。
         笔者认为,在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中,我们需要像空乘人员那样确保“安全告知”知行合一,这样才能筑牢安全生产根基,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