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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职住平衡”,合肥高新区30%房源供园区重点产业职工

时间:2021-10-10 22:38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张晓梅 吴明 张骅
10月9日,根据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推进开发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会议精神,合肥高新区开展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10月9日,根据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推进开发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会议精神,合肥高新区开展职住平衡试点工作。合肥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登记摇号销售时,在提供不低于30%比例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购房后,将同时提供不低于总房源30%比例的房源用于园区重点产业职工购买居住。据了解,高新区是合肥市首个职住平衡试点区域。
 
在全市率先开展“职住平衡”试点
       近年来,合肥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兴产业大量集聚,城市建设和民生配套也不断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前来高新区就业、生活。为了解决高新区职住平衡问题,缓解潮汐交通现象,提升园区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合肥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开展“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在高新区范围内,出让的住宅用地及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住宅楼盘中,在提供不低于30%比例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购房后,要同时提供不低于总房源30%比例的房源用于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这意味着,高新区将有至少60%的房源用于刚需和园区职工购买,这将极大地改善园区居民、职工的居住条件。
 
职住平衡试点主要集中在战新产业
       享受“职住平衡”试点购房条件的重点产业包括: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家电和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创意文化产业和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

       购买人员应同时满足“具有合肥市购房资格”“在上述重点产业单位工作,连续在高新区缴纳社保满1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等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产业企业、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职工只享受一次试点购房政策。
 
购房采用摇号方式
       职住平衡试点按申请、初审、复审程序进行。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者首先需要向其所在单位申报,再由其单位根据产业类别向高新区分管部门报备接受审核。其中区经贸局负责对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家电和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光伏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对创意文化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区投促局负责对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节能环保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区半导体中心负责对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区科技局负责对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进行初审。以上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统一复审。

       购房则采用摇号方式。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类别选房资格摇号。

       若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少于总房源数30%,所有购房人直接获得选房资格。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相关链接: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申报流程
 
一、申请程序
       职住平衡试点按申请、初审、复审程序进行。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者首先需要向其所在单位申报,再由其单位根据产业类别向高新区分管部门报备接受审核。
       区经贸局负责对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家电和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光伏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对创意文化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投促局负责对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节能环保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半导体中心负责对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科技局负责对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进行初审。
       以上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统一复审。
二、购房(摇号)程序
       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类别选房资格摇号。若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少于总房源数30%,所有购房人直接获得选房资格。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按照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
       职住平衡领导小组专班联系人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1 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专班 张工 65865390
2 经贸局 姚工 65860314
3 社会事业局 朱工 65867331
4 投促局 张工 65311951
5 科技局 王工 65329953
6 生态环境局 易工 65320780
7 半导体中心 翟工 6586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