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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营孜矿表彰“安全标杆员工”“安全标杆班组”

时间:2021-10-29 15:12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陈静
为营造崇尚安全、学习安全、争当安全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落地生根,10月27日下午,钱营孜矿在第一会议室召开“安全标杆员工”“安全标杆班组”表彰会,副总以上领导、生产一、二线及职能科室队级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营造崇尚安全、学习安全、争当安全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落地生根,10月27日下午,钱营孜矿在第一会议室召开“安全标杆员工”“安全标杆班组”表彰会,副总以上领导、生产一、二线及职能科室队级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评选活动,经过自主申报、层层评选,采煤二区职工单曾灿荣获钱营孜矿三季度“安全标杆员工”,掘进二区开拓二队三班荣获矿三季度 “安全标杆班组”,分别给予1000元、3000元的奖励。 





 
       副矿长张运海主持表彰会,并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领身边职工为矿井的安全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宣传部门深入基层多挖掘先进人物,加大宣传力度,并组织“安全标杆员工”宣讲团走进科区宣传自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各单位要以“安全标杆员工”“安全标杆班组”为榜样,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矿安全生产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提高评选的层次和高度,真正挖掘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该矿制定下发了《钱营孜煤矿关于开展季度评选 “安全标杆人物”“安全标杆班组”活动的通知》(钱矿宣传〔2021〕65 号), “安全标杆人物”必须是 各生产一、二线单位职工、班组长(采煤单位到副队长),个人连续 3 年以上无“三 违”、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诚信档案系统中无失信行为记录,在其他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安全标杆班组”必须是各生产一、二线班组(采煤单位到队),班组至少连续两年实现安全生产,杜绝轻伤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 班组成员无违法违纪等行为。每季度评选出 2 名钱营孜煤矿“安全标杆人物”,1 个“安全标杆班组”,并推荐上报集团公司参加季度“安全标杆人物”、“安全标杆班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