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热点新闻 >

“双主任”制,肥西县安委会织牢安全生产“责任网”

时间:2021-12-01 20:38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何贤斌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强化安全生产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报经中共安徽省肥西县委、县政府同意,11月25日,肥西县印发《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决定实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将以往由县政府县长任安委会主任,调整为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安委会主任,共同成为安全生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强化安全生产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报经中共安徽省肥西县委、县政府同意,11月25日,肥西县印发《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决定实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将以往由县政府县长任安委会主任,调整为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安委会主任,共同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该文件还明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各相关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联系副主任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为副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局局长兼任主任,1名党委委员任安委办专职副主任,具体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有效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
       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的实行,为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安委会‘双主任’制将有效增强安委会 及其办公室在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使‘三个必须’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也更加有效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肥西县安委办负责人表示。
       据悉,调整后安委会成员单位共有45个,其中监管部门27个、保障部门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