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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国家差别实施水泥工业用电价格

时间:2022-03-09 21:58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张晓梅 / 吴明 张骅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向大会呈交的《关于差别实施水泥工业用电价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引起了《中国企业报》记者的关注。
两会特稿 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
建议国家差别实施水泥工业用电价格
本报记者 张晓梅 / 吴明 张骅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向大会呈交的《关于差别实施水泥工业用电价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引起了《中国企业报》记者的关注。

王诚在《建议》中表示,水泥作为主要基础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基础建设,在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社会工业企业普遍面临着供给加剧,成本上涨,需求下滑等问题,就水泥行业而言,随着当前行业进入周期性下行通道。加之,受煤炭等能源体系波动影响,用能用电成本快速上涨,水泥企业面临的经营形势较为严峻。

“通常而言,煤炭和电力成本占到水泥生产总成本的80%以上,我国是水泥生产大国,水泥产量位列全球首位。”王诚在《建议》中说,为保障水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结合能耗、环保等技术性指标,差异化的实施电价上浮政策,体现优胜劣汰,引领行业转型升级,助推国家“双碳”目标。

该《建议》显示,2021年自6月开始原煤价格上涨,火电厂电煤库存持续下降,发电成本高、发电量不足,9月份全国各地陆续对水泥等高耗能企业实行限产限电。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化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目录电价,上网电价将完全由市场交易决定,即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对煤电上网电价上浮20%,且高耗能企业不受上浮20%限制。(水泥行业属于高耗能行业,电价上涨上不封限)。整体上看,自通知发布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了电价调整通知,上涨幅度10-40%不等。

王诚在《建议》中分析,全国南北方不同地区水泥企业现用电电价为0.6-0.7元/度(已将峰谷电价进行折算),由此可以推算出,水泥行业用电平均成本为0.65元/度。目前,中国水泥行业生产每吨水泥电耗一般水平为90度左右,结合水泥行业都已配备余热发电系统可替代1/3的用电量,因此生产每吨水泥外购电在60度左右。粗略测算,当前水泥生产成本中,每吨水泥电力生产成本为0.65*60=39元/吨;以2021年为基准,全国水泥产量23.6亿吨,电力总成本为920亿元。

假设①电价上调20%,即0.78元/度,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7.8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184亿元。假设②电价上调30%,即0.845元/度,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11.7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276亿元。假设③电价上调50%,即0.975元/吨,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19.5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460亿元。

由此可见,电价大幅上调给水泥行业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影响。电价上调时间和幅度不一致,将会导致水泥生产成本增加不同,带来市场不公平竞争的同时,间接传导到区域水泥价格出现差异,可能将加剧水泥区域流动竞争,行业效益稳增长面临挑战。

为此,王诚针对国家在水泥工业用电价方面的相关政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1.差异化的实施电价加价政策。以《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为标准,实施差异化的电价加价政策,对能耗水平达到限定标准的企业不予加价,对能耗水平达不到限定标准的企业实施加价,对能耗水平达到先进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体现优胜劣汰,引导行业加大投入,实现绿色发展。

2.积极指导推进错峰生产和限电限产。煤炭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是供需不平衡,建议对能耗缺口大的地区继续开展常态化的限电限产和错峰生产,减少煤炭需求,增加煤炭供给,推动煤价回落,缓解电力企业以及下游用电企业的经营压力。

3.给予配套协同处置企业一定电价补贴。近年来,水泥行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双碳”目标,持续加大环保投入,推进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配置了较多环保设备和协同处置项目,不同程度增加系统电。建议对节能技改投入大,以及配套协同处置项目的企业给予电价补贴。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