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对企业收取“如厕费”说三道四_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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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对企业收取“如厕费”说三道四

时间:2013-10-14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胡云峰 / 文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据9月24日《深圳晚报》报道,在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的源记印刷厂,就出现了员工上厕所竟然要扣工资的咄咄怪事,此规定引起了该厂员工的极大不满,有职工向媒体投诉厂方的“奇葩”规定,并出示了“如厕/厕纸扣款6.35元”的工资条。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懒驴上磨屎尿多”的现象让企业不得已而用之?还是应该尊重职工“管天管地、管不住拉屎放屁”的权利!
    笔者认为:企业方的规定虽属“奇葩”,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对企业经营管理现状未做详细了解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一味对该企业收取“如厕费”说三道四。
    我们可以感受到出示“如厕/厕纸扣款6.35元”时,那名职工以及那名职工所在的群体的无奈,但“端谁的碗,服谁的管”,这也是个无奈的现实,面对企业的无理规定,职工在认为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开,或者通过正规渠道提出改进建议,我相信有的职工已经这么做了,但多数职工并未选择离开,我也相信所有被这条规定约束的职工都不满意,但现实是,很多职工无奈地在这一选项上打了勾。
虽然,现在在大力提倡人性化管理,但我们也要知道,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才是实施人性化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在职工素质还普遍不高的情况下,为了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实施一些严厉管束的非常手段进行过度,还是很有必要的。就像秦国在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那样,老世族的权益因为奴隶和平民获取军功可以授爵遭受了打击,平民犯法要实施连坐,相较这个企业的做法相比,触动和打击的面更广,但却最终让秦国走向了富强,其之所以所变之法那么苛刻,原因就是秦国民众的素质还不高,生产、生活方式亟需改变。
    大家可能会说,商鞅变法虽然严厉,但毕竟激励机制还是很诱人的,我想说,我们也只是看到了这家企业不够人性化的一个方面,任何企业都是为了发展而设的,不可能不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果从这点来看,既然建立了激励机制,必然要配套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如此一来,尽管该企业制定的惩处机制存在苛刻的缺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企业的良苦用心了!
     综上所述,企业收取员工“如厕费”,虽不尽合理,也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设,面对如此“奇葩”规定,我们无需说三道四,身处其中的员工,自会选择!(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北市百善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