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正在改变合肥产业格局
时间:2014-04-04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本报记者 张晓梅 张骅 郝玲 / 文
转型升级是合肥工业发展的主旋律,也是合肥市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的重要一环。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一直是合肥市汽车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头戏,这一产业的实践和所取得的成效,正在力图改变着我国汽车产业格局。4月2日,随着记者深入江淮汽车、国轩高科,和合肥市相关部门的采访,向人们展示了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成果和最新动态。
大胆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
2010年1月,启动全球首条全部应用纯电动公交运营的公交线路,一次投放30辆,目前单车最高运行里程超过25万公里,成为国内运营里程最长的电动公交;2011年4月,一次投放585辆纯电动轿车上路运行,再创电动轿车大规模投放的全国记录;2012年,江汽公司投放1000辆电动轿车,220辆电动轿车销往成都市,在全国首次实现电动轿车的批量外销;2013年,一次投放2500辆电动轿车,再次创造纯电动汽车大规模投放的全国记录。
目前,合肥市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能源汽车8813辆,截至2013年底,运行总里程超过9000万公里,节约燃油约1320万升,减排二氧化碳约3.04万吨。全市建成9座公交车充换电站,50个电动轿车电桩群,近2000个电动轿车充电桩;建成城市级监控中心1座,信息采集监控站3个,维保站10座。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居示范城市首位,私人领域电动轿车推广量始终保持全国第一。
采访中,记者发现,与新能源汽车相关联的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市有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3家,电池及其材料生产企业5家,电机生产企业2家。全市聚集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30多家,建成了年产1万辆电动轿车生产线、1000辆电动客车生产线、1万辆电动商用车生产线和1.5亿安时车用锂电池生产线,已开工建设年产6000辆新能源客车整车和15万套客车关键动力总成的“新能源客车新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初步形成。
政策支持和企业创新双轮驱动
合肥市经信委一位负责人从四个方面对该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进行了阐述。一是搭建工作平台系统政策推进。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出台了两个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购买或更新公务用车、出租车、公交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同时,由政府、企业共同出资1500万元组建新能源汽车研究院;资助成立由50多家单位共同组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盟,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将新能源汽车列入市政府主抓的新兴产业“增长源”,按照“十个一”的要求建立产业推进体系,加快产业发展。
二是突出技术攻关提高产品经济性。市政府已经连续3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自主创新资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与企业签订“双向约束”合同,着重降低成本。安凯公司研制出自主知识产权电机及其控制器等,裸车成本下降20%。国轩高科公司电池比能量每年提升10%。目前,江淮形成全新电动车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安凯电动客车安全性、舒适性、经济性、可靠性行业领先。
三是立足产品布局健全产业链。抢抓试点示范的先机,支持安凯股份、江淮汽车、合肥长安分别打造全国重要的电动客车、电动轿车和电动载货车研发生产基地,支持国轩公司成为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基地。健全新能源汽车产品体系,开发了20款纯电动公交客车、15款纯电动旅游客车及专用客车,产品系列覆盖6米—12米,此外,还开发了纯电动特种车辆、电动载货车等。
四是坚持开放合作创新发展。国际方面,合肥工业大学与俄亥俄州立大学共建新能源汽车联合实验室,合作开发并应用电动汽车技术。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罗伯特·霍尔迈茨专程来合肥考察新能源汽车。国内方面,整车、零部件、基础设施等全面开放。邀请比亚迪、东风、奇瑞等车企参与我市试点示范;支持江淮、安凯公司试用全国主要厂家电池、电机等;引进中国普天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
挑战不容小视需要政府破解
通过深入采访,当前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广挑战依然很多,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尽快出台充电电价和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按国家现行电价政策,电动公交车充电价格为“一般工商业用电”。由于电动公交车一次性购置成本较高,扣除国家财政补贴后,电动公交车的运营成本仍比燃油公交车高。建议国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尽快出台充电电价政策,私人乘用车执行居民电价,公交车执行大工业电价。
二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合肥已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促进和保障充电桩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建议国家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导则,对建设用地、建筑规范和技术要求等制定强制性标准。支持在加油站推广油电合一模式,在高速公路服务站等建设充电设施。
三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在购置及运营等环节,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补贴力度。建议给予电动公交车、出租车与传统燃油车“同等待遇”,享受燃油补贴。稳定现有补贴政策,与电动汽车生命周期保持一致。
四是支持培育车用电池回收利用静脉产业体系。分析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的趋势,谋划培育车用电池回收利用静脉产业体系已势在必行。建议国家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和标准。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可将低于80%容量的车用电池用于光伏发电储能,同时,光伏发电再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光伏产业共同发展。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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