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地条钢”举报奖励办法_看安徽
当前位置:主页 > 热点新闻 >

安徽省出台“地条钢”举报奖励办法

时间:2018-04-28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张骅 张晓梅
 
    摘要:4月23日,安徽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出台《安徽省“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省级举报平台受理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4月23日,从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对制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台《安徽省“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举 报奖励办法》,对省级举报平台受理并经查证属实的制售“地条钢”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走访等形式,通过省级举报平台举报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省级举报平台包括省政府热线平台(省长热线:0551-12345)和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受理平台(受理电话 / 传真:0551-62871007 / 62871122)。生产销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界定标准,参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协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执行。
    办法强调,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参与举报受理、核查、办理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为方便举报人领取奖励,对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的,可说明情况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将奖金直接汇至举报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