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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 怀宁县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

时间:2021-02-03 22:12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钱续坤 程俊飞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力度,怀宁县依据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怀宁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力度,怀宁县依据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怀宁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根据案件所处阶段,细化质量指标,确定单项指标说明,对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及民事行政类案件作出明确要求,并根据案件来源细分为刑事通知类、刑事申请类,确保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章可循,保障文件的适用性。《质量标准》还规定承办人应及时会见,每个诉讼阶段至少会见受援人二次,并将会见时间、地点、内容等通过会议笔录完整反映;履行首次会见告知义务,详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表明身份和案件的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等。
       据了解,《质量标准》的出台,为提升怀宁县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供了依据。通过严格结案审批程序、切实执行文件要求,将促使该县的案件质量步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