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煤电卧龙湖矿向管理人员作风“亮剑”_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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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煤电卧龙湖矿向管理人员作风“亮剑”

时间:2012-08-30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谢超 尹圳宿州报道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日前,皖北煤电卧龙湖矿紧扣矿井实际,在严抓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各项基础管理的同时,把净化、强化各级干部的管理作风作为当前工作关键中的关键,基础中的基础,进一步重申和加强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矿井呈现出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

“亮”劳动纪律之剑。为彻底转变管理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该矿出台了《卧龙湖矿关于加强劳动纪律和各种假期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全矿科级管理干部外出或离矿时,单位党政负责人向矿长、党委书记请假,副职向分管矿领导请假,并按照“向谁请假、向谁销假”的原则履行销假手续。同时,要求全矿员工要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班中脱岗,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要整洁大方,仪表端庄,言行文明,服务规范,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干私活等行为,生产车间班中禁止带手机,穿拖鞋、高跟鞋,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工作服。由矿政治工作部、矿工会、人力资源部组成劳动纪律检查小组,每周不定期对劳动纪律、6S、文明创建进行动态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同单位绩效结构工资挂钩考核。

“亮”工作质量之剑。为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跟带班质量,夯实矿井安全根基,该矿规定每班必须有一名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矿领导下井带班,非生产矿领导带班时必须配备一名生产管理干部协助带班,并实行三班现场交接班,生产单位及职能部室跟、值班人员必须是经分管矿领导同意的管技人员,无资质而参与跟、值班的,罚单位负责人200元。生产一、二线单位每班必须有副队长以上的管理人员跟班,且必须和工人同上下,如无特殊情况,每班井下出勤时间必须满七小时,否则下井次数不予承认,跟班人员每班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不少于三次,汇报的时间和内容为:下井后汇报当班出勤人数、工作安排和开工前的准备情况,班中汇报工作进度、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敲帮问顶及临时支护的安全确认情况,上井前汇报当班完成工作量、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等,凡当班一次不汇报的比照空班处理,由调度员认真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兑现。每月初还在矿内网生产调度专栏内及时通报生产单位及职能部室队长及主管以上管技人员下井次数,作为人力资源部支付工资的依据 。

“亮”约谈问责之剑。针对部分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够,管理方式简单、方法粗放,进而导致工作效率不高,问题频出的现象,该矿坚持推行一元钱罚款制度,对季度内出现连续两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化检查达不到90分,员工培训抽查合格率达不到95%或出现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的班队,给予该队队长罚款1元,并在兑现会上挂蓝带接受处罚;有两个以上挂蓝带处罚班队的部室,给部长罚款1元,并颁发蓝本证书。此外,该矿还从严肃问责入手,对在安全管理、生产任务、工程质量、培训效果、工作质量方面出现问题的单位党政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严肃问责,同时,对约谈效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约谈真正起到作用。该矿动力物资保障部一名管理干部,因本单位在6月份出现了一起安全事故,被评为6月份最不讲究的部长,并被分管领导约谈,约谈后,该名管理人员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不足,及时改进,7月份反而被评为最讲究的部长,在全矿干部职工引起了极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