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五公司按时发工资让民工安心过年
【张召 舒郁仁合肥报道】“老姚,发工资啦,这下可以安心回家过年咯!”1月18日,中铁四局五公司深圳地铁11号线11306标项目工地,农民工夏贞魁拿着刚到手的工资,激动地将好消息告诉了工友,让午间休息的工地顿时沸腾了起来。这仅是中铁四局五公司各项目单位每月初现场按时发放工资时常见的一幕。
作为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的五公司于2012年专门出台了《中铁四局五公司外部劳务企业员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司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在农民工工资发放上,该公司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单》,每月初按时委托银行代发或直接发放工资。以该公司沪(上海)昆(明)高铁江西段7标经理部和兰(州)新(疆)铁路第二双线三、五工区为例,他们结合项目工区多、农民工数量大等实际,与银行签订了委托代发工资协议,为农民工办理了工资卡,并将办理好的工资卡直接交农民工本人。由外部劳务企业负责人及其农民工在《农民工工资发放单》上签字确认后,再将农民工工资款项拨付受委托银行并提供清单,受托银行将资金划转至每个农民工个人账户并向项目财务部提供进账回执,农民工凭工资卡支取工资。项目部留存签收记录。
为让农民工工资“拿得到手,对得到数”,中铁四局五公司深圳地铁11号线11306标、福建柘(荣)福(安)高速公路、福州地铁等项目则采用现金发放工资办法。发放时,农民工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签字按手印确认,再根据工资表由项目部将应发工资直接分发给农民工本人,并保留发放时的影像资料,严禁将工资拨付给外部劳务企业负责人或“包工头”代发;发放后,在项目部及农民工施工区或生活区进行公示、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了在春节前安全及时如数地将工资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
据了解,仅1月18日一天,中铁四局五公司各基层单位共向8977名农民工发放工资5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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