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企业制度执行的思路和方法_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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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企业制度执行的思路和方法

时间:2013-07-01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沙根兵 / 文
 
    与制度建设相比,制度执行是块“短板”,而制度建设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因此,在企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必须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当前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制度执行力。
 
一、影响企业制度执行的主要表现
    一是制度建设“先天不足”常见。制度设计和建设没有从实际和整体高度去谋划,对上级制度囫囵吞枣、研究不够,照搬照抄上级制度条款,或在网上搜索、复制、粘贴等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水土不服”;制度设计前没有充分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制度出台可操作性不强,频繁修改,缺乏稳定性,朝令夕改;制度修订不及时,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处理不够,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意识差,制度制定过程中不通气,造成制度之间相互“打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导致制度建设不科学性、也不合理,还给制度执行带来极大困难。
    二是制度执行“虎头蛇尾”严重。首先是花架子行为。在工作部署之时雷声大,落实起来雨点小,说起来惊天动地,做起来毛毛细雨。做表面文章,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氛围不浓,工作人员对规章制度“陌生”,主动执行意识差,冷热现象严重,办事效率反差大。其次是不切实际,满足于当“传声筒”、“留声机”,工作布置了没回音,规划了没行动,开头了没结果,安排了没检查,启动了没跟踪。行动在嘴上,停留在会上,落实在纸上,并用经验标准来衡量工作的好坏。同时,随意性大,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变通执行,主要精力放在违规“风险规避”研究上,常打擦边球,领导有时候搞下不为例,让制度变成废纸。
    三是督办考核“宽严不济”盛行。在制度执行中,由于多种原因,自身考核监督不力,常会出现有制度不执行或无督查机构;有督查机构,授权不到位,使督查机构及督查人员难以发挥职能;有的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规范,敷衍塞责,变通规避。同样,上级监管乏力,上级部门以及监督机关对下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频率不高,深入不够,“空白和死角区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督查力量分散,各自为阵,单打独斗,采取“跑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督查,难以发现问题,即使发现问题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指出,造成督而不查、查而无果的现象。督查结果成了“虚谈”,考核问责结果更是“宽严不济”,制度权威性丧失。
 
二、加强制度执行力的路径和方法
    一要提高制度设计的质量,增强执行的可操作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是提高执行力的根本。一是提高制度制定的合理性。以上级规章制度为依据,吃透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制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制度。二是确保制度设计的严谨性。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征求组织成员意见,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程序审定,对外公布执行。涉及职能交叉的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由牵头部门或单位负责,吸纳合理的建议,防止和消除不同制度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发挥制度的集合效应和整体功能。三是推行制度建设的连续性。制度建设一定要与时俱进,针对企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本着缺什么就建什么的原则,完善相应配套制度,确保制度行得通、推得开。尤其在领导调整后,要防止制度出现“断档”现象。
    二要营造制度执行的整体氛围,为执行创造良好条件。制度作为人们“行为道德”的底线,只有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之上,执行才有最深厚的根基。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把制度学习培训纳入学习型组织建设内容之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制度,明确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违反有哪些后果,自觉做到知制度、守制度、护制度。同时,加强制度执行的指导力度,及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制度的执行能力,形成尊崇制度的浓厚氛围。二是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形成抓制度落实的带动效应和推动力量。特别是“一把手”应切实担负起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三是常抓警示教育。敲响预警钟,打好预防针,督查机构对发生的违规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找准违规的症结,分析违规的特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反面典型材料教育干部职工,让大家充分认识不执行制度对集体和个人所造成的危害,从而自觉遵守制度。
    三要创新制度执行的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效果。一是用技术手段抓执行。推行网络化和信息化,依托网络信息运行平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同步开发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执行过程的实时监控,提高对制度执行管理的能力和效果。二是以公开促落实。坚持把公开作为推进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作为深化党务、司务和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让制度执行主体切实感受到压力,并逐步公开制度执行情况,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创新督查方式。坚持督查工作抓经常,常规督查抓规范,重点督查抓突破,始终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让其自觉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制度。
    四要强化监督体系建设,为制度执行提供保障。没有监督,制度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只有加强监督,制度才有震慑力。要成立内部监督机构,敢于让讲原则、敢碰硬的干部负责抓督查,“一把手”要充分授权,落实专项经费,为督查机构及督查人员“护航”。同时,改进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实施对制度落实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使之与工作考核、职务晋升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监督检查的综合效果,并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共监督,让制度执行情况在阳光下“裸露”,推动制度执行。(作者单位:中铁四局建筑公司纪委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