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新集公司驻三矿纪委促廉洁严格监督问责
时间:2015-07-18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代宜喜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党组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意见》,公司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旨在于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在执行过程中,公司驻三矿纪委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进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力保“十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63份,张贴《国投新集公司廉洁从业十项规定》宣传牌30块,举行集体廉政谈话4次、廉政专题会3次、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纪录片4次,大大巩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纪律和法制“三道”防线。
二强化干部作风建设。通过矿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全矿干部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管理干部转变思想,提高自己对廉政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服务意识,绷紧廉洁从业这根弦,狠反“四风”,减少形式主义,增强自律意识,促源头预防。
三是增强危机意识慎用权力。要求管理干部始终把权力置于组织和职工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驻矿纪委还会同矿经营办、党政办对各单位早升旗、值班在岗和入井带班等进行明察暗访(3次),对于存在工作纪律和作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和诫勉。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干部管理不严、工作不细、作风不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上半年已对2014年度管理干部考评末位同志进行淘汰,对国投新集纪[2015]8号文中涉及三矿管理人员违规考勤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继续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做到了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依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对涉及与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都经职代会通过。驻矿纪委联合各职能科室开展队务公开检查3次,杜绝了工资分配不公和截留的现象发生,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推行阳光工程。
驻三矿纪委在公司党委、纪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矿井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查处并重的预防和惩治体系,勇于监督、敢于履职,没有发现管理干部顶风违纪案件、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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