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对“让环卫工缴纳用车押金”大惊小怪_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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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对“让环卫工缴纳用车押金”大惊小怪

时间:2013-10-30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胡云峰 / 文
 
    面对各企业越来越多的奇葩新政,网上一片山呼海啸。近日,据大河网报道:“郑州市金水区一线环卫工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但每名环卫工被告知要缴纳7500元的用车押金。这让收入低微的环卫工有点“吃不消”,但不缴又担心丢了工作。”
    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收取押金主要是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因为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
    一边是环卫工咬牙交用车押金保工作,一边是相关部门收取押金求个心安,到底孰是孰非,一时还真难论定。不过,笔者认为,既然是押金,只要车辆无故意损坏,早晚都要退还的,相关部门这么做,虽然略显抠门,但对促成环卫工爱护公共财物习惯的养成,以及防止车辆丢失、损毁,还是有利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破窗效应,“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被打破“,当然,我这不是说咱们环卫工人素质不高,故意去做打破窗户的事情,只是认为为防止“破窗”行为发生,相关部门采取一些措施还是很有必要的。
    从这件事当中,我们首先应当看到,相关部门办的是一件好事,给一线环卫工全都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这无形中减轻了一线环卫工的劳动强度,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相关部门在做这件好事的时候,是有大量资金投入的,如果这一投入很快就付之东流,相关部门必然要追加投入,才能保证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投资区间的缩小,无疑会给政府造成巨大的浪费,但如果能用交押金的方式将投资区间延长,这样,政府可以避免无谓的浪费,环卫工作又可正常开展,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吗?
    的确,环卫工人收入微薄,交押金有点“吃不消”,但换位思考一下,理解一下相关部门的苦心,对所使用车辆加强爱护,不但押金不会损失,又能帮自己养成一个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习惯,何乐而不为呢!
    但凡新制度、新规定的出台,即便初衷再好,也会有人反对,这是一种必然,但只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就会朝着更加积极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多一些理解,我们的用工关系才会更和谐!(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北市百善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