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庄煤矿安全“小法庭”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_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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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庄煤矿安全“小法庭”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时间:2016-01-23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三违”办不办 大家说了算
作者:韩亚春
 
    近日,淮北矿业集团朱庄煤矿又有一名职工通过向工会安全生产处罚复议裁决委员会申诉,撤销了原“三违”处罚决定。2015年,该矿共受理“三违仲裁”申诉裁决26件,职工主动撤回6件,其中有10件被撤销原处罚决定,其余维持原决定,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1月15日下午,笔者来到该矿工会法律室,与工作人员吕晓颖一起调阅了“三违仲裁”的相关资料。在查阅职工申诉申请表时,笔者看到一个典型事例:2015年12月18日早班,通风区放炮员王辉在掘进8队放炮时,管理人员潘某发现其未严格按照技术图牌板的要求,按80个炮眼的规定装药放炮,实际按41个眼放炮,于是决定王辉进“三违”学习班,王辉不服,提出申诉。
    该矿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复议裁决委员会在充分查明事实后,认定当时8队35423石门上山掘进角度大,且存在煤层、岩石松软等实际情况,王辉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减少放炮眼和装药量,并无不当之处,于是复议裁决小组经过5名仲裁员的“无记名投票”,对王辉作出了不构成“三违”的裁决决定,及时化解了矛盾。“职工安全处罚不再是检查人员一个人说了算,矿上这样做是真正让咱职工心服口服,心明气顺。”王辉高兴地说。
    近年来,朱庄矿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着力点,坚持“严细管理,热情爱护”原则,制定完善了《朱庄矿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复议裁决办法》,规定单位和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对职工进行处理和罚款时,必须以国家法规政策、淮北矿业文件规定、矿规章制度为依据,并查清事实,向职工明确告知,做到处理、处罚有理有据。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该矿于2015年年底建立了以采煤、掘进、辅助单位以及部门科室管理人员为主体的安全处罚复议仲裁员库,实行复议裁决“无记名投票制度”,真正做到了使职工委屈有处诉说,困难有处求助,意见有处反映。职工亲切地称其为“咱们职工的‘安全小法庭’”。
    该矿明确规定干部职工不服各类处理、安全处罚决定的,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向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复议裁决小组办公室递交书面复议申请,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复议裁决小组在充分听取争议双方意见,并对案件实际情况调查核实后,及时进行集体复议裁决,并规定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政正职中应至少一人参加调查。裁决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即少数服从多数。如复议结果维持原处罚决定的,继续执行;复议结果改变原处罚决定的,按变更后决定执行;复议结果撤销原处罚决定的,原决定不得再执行,使安全处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