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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安徽发展新引擎

时间:2016-09-30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安徽发展新引擎
作者:郝玲
 
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27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9月7日,安徽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5个部分共20条。第1部分是总体要求,后4部分是具体任务,其中:第2部分是针对农民进不起城、不愿舍弃农村利益问题以及城市就业机会不多、公共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相应任务,第3部分是针对中心城市实力不强、县级市数量少、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具体任务,第4部分围绕要素保障提出具体任务,第5部分从工作层面提出具体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推动“五有并轨”和“三权落实”,进一步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吴劲松介绍说,这两个数据都是预期性的,包括后面附件中对16市分配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任务数,是根据各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指标测算而得,作为检验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成果和衡量城镇化发展质量的依据,也是预期性和引导性的。所以,《实施意见》增加了“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这一条原则,也就是说,我们会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自愿进城落户。
    《实施意见》提出了四大任务:一是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包括八个方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建立满足新市民需求的住房制度、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力度、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农村“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重点是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建立健全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机制。以产业促就业,以服务和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常规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单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机制。以市县为重点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二是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包括五个方面:提升中心城市吸纳人口能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城市建设、辐射带动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是打造特大城市和Ⅰ型、Ⅱ型大城市。争取若干个具备条件的县改为市或区。增强中心集镇的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培育特大镇和80个左右特色小镇。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加快公共交通枢纽、公交首末站等交通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
    三是强化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促进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拓展城镇化融资渠道、落实“两挂钩一倾斜”政策。重点是合理安排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拓宽城镇化项目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PPP、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我省适当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推动省级预算内投资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地区倾斜。
    四是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鼓励改革创新、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是强调了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鼓励各地开展专项试点,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