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法院首例网络合同纠纷调解结案
时间:2016-10-26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网络购物受侵害 依法维权获赔偿
作者:钱续坤 吴卫中
日前,随着被告秦某将2205元汇至法院履行款专户,怀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顺利调解结案。
眼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速度十分迅猛,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新的生活方式和交易习惯,这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但同时一不小心,也会遇上“烦心事”,原告钱某就与这“烦心事”较起了真:2016年7月4日,原告钱某在被告秦某经营的淘宝店购买了进口婴儿奶粉3瓶,价款计555元。原告收到货物后,发现该奶粉没有中文标识,认为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多次向电商平台投诉和维权,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遂诉诸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按货款的10倍标准予以赔偿。
考虑到被告远在外地,相关证据均由互联网提取且取证困难,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调解。为此,怀宁县人民法院石牌法庭承办法官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调解,采用短信、微信等平台,向被告秦某送达诉讼材料,并进行沟通与谈理释法。经过多次电话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将网购奶粉退还给被告,被告退还原告货款555元,并赔偿原告损失1650元,双方当事人均按调解协议履行完毕。至此,这起因网购引起的“烦心事”在法官的主持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 上一篇:钱营孜矿成本同比下降1.89亿元
- 下一篇:合肥离子医学中心质子治疗项目开工
相关文章
- 11-02多管齐下,奇瑞捷途X70 PLUS让用户无忧旅行
- 01-25【安徽省两会发布④】安徽省2020年10万贫困人口
- 04-20中铁四局石河子项目部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防疫工
- 04-04热点评述:“飞机,你还安全吗”?
- 01-08鏖战风雪 中铁南通港项目部决胜年度任务目标
- 04-23合肥市小学生自制“绿色地球”倡环保
- 02-10合肥市瑶海区“核心价值观主题春联”送居民
- 12-09党建+ 怀宁县织牢城乡居民“保障网”
- 07-19安徽合肥:发展动力电池产业,优化新能源汽车
- 08-09中煤三十工程处圆了“清凉梦”收获“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