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营孜矿全面推进“部(区)务公开预审制”
【李继峰宿州报道】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部(区)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规范部(区)队办事行为,确保部(区)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日前,皖北煤电钱营孜矿工会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部(区)队推行并实施了“部(区)务公开预审制”。
针对个别基层单位部(区)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甚至存在“被动”公开、“要我”公开、公开避重就轻等问题,该矿工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深化部(区)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文件。明确规定:部(区)长或支部书记每月必须定期主持召开一次区务公开预审制,车间工会主席、纪检小组组长、民主监督员和纪检部门包区队联责人员参加会议。
该矿部(区)长向职工代表如实报告本月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工资总额、计分、分值、工资发放、奖惩情况,部(区)队活动经费使用情况,人事变动及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材料消耗及其他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等,接受职工监督。
民主监督员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部(区)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质询,该矿部(区)长或支部书记当场给予解答,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的合理要求。如:一家单位在召开预审制时,职工代表提出维修工计分过高的问题,职工意见较大。预审制之后,部(区)队班子及时进行了研究,重新调整修改了计分办法,达到了职工满意。同时,文件还规定:预审制必须做到“三个不开”即:会前没有向矿纪委报告不开,会议准备不充分不开,矿纪委成员包部(区)队联责人员不到场不开。
为确保部(区)务公开监督制度的落实,该矿各区队都建立了党支部领导下的区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在各班组聘请一名工会小组长担任监督员,协助车间工会主席搞好区务公开监督工作。工会、纪委、人力资源等部门坚持每月对区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及时下发检查通报。矿工会每半年对部(区)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个别不合格特别是职工满意认可率低,群众有意见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公开不真实、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区务公开效果明显,职工满意。
钱营孜矿部“区”务公开预审制制度实施以来,部“区”领导与职工通过面对面的对话和交流,虚心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问题,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和谐部(区)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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