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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延续中央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

时间:2022-03-09 21:37来源:中国企业报看安徽 作者:张晓梅 / 吴明 张骅
李祥斌代表是来自公交系统一线的代表,自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一直关注公交系统发展,这次参加全国两会就带来了《延续中央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的建议》。
两会特稿
 
全国人大代表、合肥公交公司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
建议延续中央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
本报记者 张晓梅 / 吴明 张骅



李祥斌代表是来自公交系统一线的代表,自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一直关注公交系统发展,这次参加全国两会就带来了《延续中央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的建议》。

李祥斌在《建议》中介绍,2015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以及《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2015年-2019年,中央财政给予公交企业每年运营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每台车2-8万元的运营补贴,极大的提高了城市公交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2015-2021年,安徽省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分别为1537辆、3055辆、4016辆、2599辆、3222辆、3517辆和2647辆,推广比例分别为65%、87%、89%、99%、96%、100%和100%。7年来,累计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数量达到20593辆,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乃至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坚实支撑。目前,该政策执行到2019年,2020年以及之后年度的政策一直没有明确。2021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对各城市进行了调研,但后续政策是否延续、是否调整,一直没有公布。

《建议》称,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指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等行动,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公交企业作为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投入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辆对推动能源低碳平稳转型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建议》认为,近年来,受地铁、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多种出行方式以及疫情叠加影响,全国公交行业普遍存在客运量、主营收入锐减,但是公交线路和车辆却不能因客运量减少而缩减线路和服务班次,导致亏损逐年加大的困难局面,2020年至今的城市公交行业补贴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安徽省全省城市公交行业普遍经营困难,甚至部分企业开始出现欠薪现象。

同时,由于各地方财政压力较大,对公交企业的补贴吃紧,如果没有中央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作为补充,不仅会影响各地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公交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也将面临极大挑战。

为此,李祥斌建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继续沿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和《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的有关规定,维持原有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保持补贴力度不减少、不退坡,并尽快拨付补贴资金。为城市公交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出行权益。